品渥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峰、万希灵、徐国辉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