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01  品渥食品(300892)公司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4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万股且不超过100万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6)。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876,2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763%,最高成交价为 2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89元/股,成交均价19.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20.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 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15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