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6,252 股后的 99,003,748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9,900,374.8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分 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9,900,374.80 元 ÷100,000,000 股×10 股=0.990037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9,900,374.80 元÷100,000,000 股=0.0990037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0037 元/股。
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暂以 当前公司总股本10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996,252 股后的
99,003,748 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00,374.80 元(含税)。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56,282,589.67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自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96,252 股后的99,003,7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96,252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 年6 月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6 月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 (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9,900,374.80 元 ÷100,000,000 股×10 股=0.990037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990037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652 号10 号楼308 室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21-5186300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