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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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995号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松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松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松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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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松原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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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7元,共计募集资金33,6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41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128.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8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 | 39604001040016238 | 30,415.00 | 0.05 | |
合计 | 30,415.00 | 0.05 |
[注]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8.43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支付并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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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将新增“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七里江二期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强化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系列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1,567.4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1.12%。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并将“测试中心扩建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额为2,651.2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9.43%。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额 |
A | B | C=A-B | ||
1 |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 19,118.92 | 20,776.21 | -1,657.29 |
2 |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 7,251.53 | 7,610.03 | -358.50 |
3 |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 2,044.35 | 28.56 | 2,01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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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8,414.80 | 28,414.80 |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首次补充确认由于“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及“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按“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并将“测试中心扩建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经公司统计,“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分别自2022年10月27日和2022年11月4日开始,出现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原计划投入金额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118.92万元,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561.01万元超出2,557.91万元;“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51.53万元,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871.78万元超出379.75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调整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金额(万元)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情况 |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 27,975.30 | 16,561.01 | 19,118.92 | 不涉及调整 |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 11,608.00 | 6,871.78 | 7,251.53 | 不涉及调整 |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 7,932.00 | 4,695.64 | 2,044.35 | 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 |
合计 | 47,515.30 | 28,128.43 | 28,414.80[注]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8,414.80万元超出28,128.43万元部分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公司上述调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经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合计调整募集资金额为2,651.2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43%。
2.关于更正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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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测试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公司在2022年下半年购置一批新产品、新部件中试设备,由于该部分设备主要用于公司未上市新产品、零部件的中试验证测试,公司将其列示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但考虑到该类设备待中试完成、新产品或新部件达到可批量生产状态后,公司将对上述部分中试设备转为或改造后转为安全带总成生产设备或安全气囊生产设备,从最终用途看将其作为“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不合适,因此2023年2月9日公告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中统计在“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中的2,015.79万元作为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已不合适。根据该些设备最终用途,原列示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的2,015.79万元设备中的1,657.29万元设备需要列示为“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及358.50万元设备需要列示为“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从而导致“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分别自2022年9月2日和2022年10月14日开始,出现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原计划投入金额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合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86.24万元,较经2023年2月审议调整后的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370.45万元超出2,01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超出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 19,118.92 | 20,776.21 | 1,657.29 |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 7,251.53 | 7,610.03 | 358.50 |
合计 | 26,370.45 | 28,386.24 | 2,015.79 |
鉴于公司计划对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继续投入,对于上述两个项目超额投入的2,015.79万元,也即不合适作为“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的这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支付依据当年度市场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
本次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事项经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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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2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项目产线运行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暂不适用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比较。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2020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9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现金管理有效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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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6,000.00万元,已累计赎回36,000.00万元。
2021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17日、2022年9月29日和2022年10月8日累计归还17,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5万元。
十、其他差异说明
2022年度,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存在超额投入的情况,详见本报告四
(二)之说明。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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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128.4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8,414.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218.7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0.55%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1年:7,408.302022年:21,006.5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注1]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注1] | 实际投资金额[注3]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 28,128.43 | 19,118.92 | 20,776.21 | 28,128.43 | 19,118.92 | 20,776.21 | -1,657.29 | [注2] |
2 |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 7,251.53 | 7,610.03 | 7,251.53 | 7,610.03 | -358.50 | [注2] | |||
3 |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 2,044.35 | 28.56 | 2,044.35 | 28.56 | 2,015.79 | [注2] | |||
合计 | 28,128.43 | 28,414.80 | 28,414.80 | 28,128.43 | 28,414.80 | 28,414.80 |
[注1]2022年度,“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2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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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尚处于建设过程中,预计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经公司2023年4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将“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超额投入的部分即2,015.79万元,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支付利息,相关资金将用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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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1 |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 [注1] | [注2] | 无 | 379.89 | 973.85 | 1,353.74 | [注1] |
2 |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 [注1] | [注2] | 无 | 无 | 18.25 | 18.25 | [注1] |
3 |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无法独立核算效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已于2022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暂不适用产能利用率和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比较[注2]“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效益13,034.00万元,“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效益4,77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