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松原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泉 | 联系电话:021-68801573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忆南 | 联系电话:021-6880157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否(注1)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否(注1)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 0次(事前或事后及时审阅)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事前或事后及时审阅)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事前或事后及时审阅)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注2)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注2)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注2)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详见注1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详见注1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注1:2022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及“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出现延期情况,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在自查发现上述问题后,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排查,并于2023年2月8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延期事项予以补充确认。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测试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公司在2022年下半年购置一批新产品、新部件中试设备,由于该部分设备主要用于公司未上市新产品、零部件的中试验证测试,公司将其列示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但考虑到该类设备待中试完成、新产品或新部件达到可批量生产状态后,公司将对上述部分中试设备转为或改造后转为安全带总成生产设备或安全气囊生产设备,从最终用途看将其作为“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不合适,因此2023年2月9日公告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中统计在“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中的2,015.79万元作为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不合适。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部分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暨相关公告更正的议案》,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部分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工作。公司前述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况已完成整改和纠正。
公司已在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的情况。
注2:2022年度内,保荐人未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2023年2月,保
荐人开展2022年度现场检查暨针对上述募集资金违规事项开展专项现场检查1次。保荐人已将现场检查报告报送给交易所。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公司2022年下半年出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公司已对违规事项进行了整改并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注1 | 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注1 | 就相关事项启动专项现场检查工作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流通限制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 是 | 不适用 |
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 ||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2年9月23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公司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国金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议,中信建投证券对国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进行承接,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指派孙泉先生和马忆南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2年11月,因2017年利源精制非公开项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保荐人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公司对保荐人的监管措施。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泉 马忆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