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松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3.4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33,6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128.4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21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调整,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已投资金额(万元) |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 27,975.30 | 19,118.92 | 19,118.92 |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 11,608.00 | 7,251.53 | 7,251.53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已投资金额(万元) |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 7,932.00 | 2,044.35 | 28.56 |
合计
合计 | 47,515.30 | 28,414.80(注) | 26,399.01 |
注:截至目前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8,414.80万元超出28,128.43万元部分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17日、2022年9月29日和2022年10月8日累计归还17,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含1,8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随着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订单的执行,对原材料采购等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如果依赖银行贷款解决会给公司带来财务负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65.7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松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松原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孙 泉 | 马忆南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