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铲明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2,872,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280%。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9,678,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的75.212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19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002,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3%。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8,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19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
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胡铲明先生、沈燕燕女士、南京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168,750,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9,6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06%;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01%;弃权2,721,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9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9,6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251%;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01%;弃权2,721,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779%。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424,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7%;反对4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54,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28%;反对4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40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5%;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8.4056%;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担保事项进展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2,424,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7%;反对4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54,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28%;反对4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72,40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5%;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8.4056%;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2,40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5%;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56%;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2,40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5%;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56%;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2,40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5%;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56%;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2,40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5%;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56%;反对4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相关授权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2,560,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0,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29%;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傅羽韬、曹亮亮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