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
第
页共
页
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002号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松原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松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
页共
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松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松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松原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第
页共
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6.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0,40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3.1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210.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31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第
页共
页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 | 35,447.59 | 28,700.00 | 2205-340182-04-01-17990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12,300.00 | 12,300.00 | |
合计 | 47,747.59 | 41,000.00 |
根据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总额 |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总额 |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 | 35,447.59 | 28,700.00 | 35,447.59 | 27,910.89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12,300.00 | 12,300.00 | 12,300.00 | 12,300.00 |
合计 | 47,747.59 | 41,000.00 | 47,747.59 | 40,210.89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8月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162.97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0,874.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本次拟置换金额 |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 | 35,447.59 | 21,162.97[注1] | 59.70 | 20,874.48[注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12,300.00 | |||
合计 | 47,747.59 | 21,162.97 | 44.32 | 20,874.48 |
[注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自2023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以来至2024年8月7日的投入金额
[注2]本次拟置换金额20,874.48万元与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21,162.97万元的差异系截至2024年8月7日采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288.49万元尚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