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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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654号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松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松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松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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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松原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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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7元,共计募集资金33,6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41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128.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88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96.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0,40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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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93.1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210.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3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9604001040016238 | 30,415.00[注1] | 已销户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 |
小计 | 30,415.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8114701083602908888 | 488.44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9604001040019471 | 1.3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支行 | 574903930510001 | 40,404.00[注2] | 819.81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8114701082719116666[注3] | 660.39 | |||
小计 | 40,404.00 | 1,970.03 | |||
合计 | 70,819.00 | 1,970.03 |
[注1]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8.43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经支付并置换
[注2]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10.89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经支付并置换
[注3]银行账号8114701082719116666的募集资金专户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松原(安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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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变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将新增“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七里江二期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项目地点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强化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系列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1,567.4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1.12%。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并将“测试中心扩建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额为2,651.2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9.4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该项目采购的设备交付安装时间超出原定计划时间,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测试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12月调整至2024年8月。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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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总额 |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总额 |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 | 35,447.59 | 28,700.00 | 35,447.59 | 27,910.89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12,300.00 | 12,300.00 | 12,300.00 | 12,300.00 |
合计 | 47,747.59 | 41,000.00 | 47,747.59 | 40,210.89 |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具体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金额 |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金额 |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土地费 | 859.87 | 859.87 | ||
2 | 工程费用 | 28,992.50 | 28,700.00 | 31,004.14 | 27,910.89 |
2.1 | 建安工程费 | 12,738.50 | 12,738.50 | 15,500.00 | 15,000.00 |
2.2 | 设备购置费 | 16,254.00 | 15,961.50 | 15,504.14 | 12,910.89 |
2.2.1 | 方向盘生产车间 | 2,398.00 | 2,398.00 | 2,000.00 | |
2.2.2 | 气囊生产车间 | 10,199.00 | 10,199.00 | 12,500.00 | 12,500.00 |
2.2.3 | 模具制作设备 | 754.00 | 461.50 | 398.00 | |
2.2.2 | 其他设备 | 2,903.00 | 2,903.00 | 606.14 | 410.89 |
3 | 其他费用 | 1,240.21 | 1,240.21 | ||
4 | 预备费 | 1,511.64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2,843.37 | 2,343.37 | ||
项目总投资 | 35,447.59 | 28,700.00 | 35,447.59 | 27,910.89 |
(2)根据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原计划用于方向盘生产的生产车间用途调整为气囊产品产业链生产车间,并新增一栋自有资金建成的工业厂房用于本项目的气囊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向盘产品”产能的布局,包括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将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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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根据在手订单及新项目开发情况另行统筹安排。变更后,项目总投资由35,447.59万元调整为36,074.5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额27,910.89万元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具体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金额 |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金额 |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土地费 | 859.87 | 859.87 | ||
2 | 工程费用 | 31,004.14 | 27,910.89 | 31,631.14 | 27,910.89 |
2.1 | 建安工程费 | 15,500.00 | 15,000.00 | 18,127.00 | 15,000.00 |
2.2 | 设备购置费 | 15,504.14 | 12,910.89 | 13,504.14 | 12,910.89 |
2.2.1 | 方向盘生产车间 | 2,000.00 | |||
2.2.2 | 气囊生产车间 | 12,500.00 | 12,500.00 | 12,500.00 | 12,500.00 |
2.2.3 | 模具制作设备 | 398.00 | 398.00 | ||
2.2.2 | 其他设备 | 606.14 | 410.89 | 606.14 | 410.89 |
3 | 其他费用 | 1,240.21 | 1,240.21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343.37 | 2,343.37 | ||
项目总投资 | 35,447.59 | 27,910.89 | 36,074.59 | 27,910.89 |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融资情况 | 项目名称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额 | 差异原因 |
A | B | C=A-B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 19,118.92 | 19,118.92 | ||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 7,251.53 | 7,251.53 | |||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 2,044.35 | 2,093.76 | -49.41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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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8,414.80 | 28,464.21 | -49.41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 | 27,910.89 | 25,972.18 | 1,938.71 | 项目尚在建设中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12,300.00 | 12,298.68 | 1.32 | 尚未使用 | |
小计 | 40,210.89 | 38,270.86 | 1,940.03 | ||
合计 | 68,625.69 | 66,735.07 | 1,890.62 |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和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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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9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现金管理有效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36,000.00万元,已累计赎回36,000.00万元。
2021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17日、2022年9月29日和2022年10月8日累计归还17,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12月19日和2023年12月20日累计归还1,8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