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
间届满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明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明凯”)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27,7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明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南京明凯 | 集中竞价 | 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23日 | 24.58 | 4,368,800 | 0.923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明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的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 合计 | - | 24.58 | 4,368,800 | 0.9236% |
注1:股东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注2:本公告表格中尾数之和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南京明凯 | 合计持有股份 | 35,437,497 | 7.4921% | 31,068,697 | 6.568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437,497 | 7.4921% | 31,068,697 | 6.568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胡铲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206,718,750 | 43.7036% | 206,718,750 | 43.703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679,688 | 10.9259% | 51,679,688 | 10.925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5,039,062 | 32.7777% | 155,039,062 | 32.7777% | |
| 沈燕燕 | 合计持有股份 | 88,593,753 | 18.7301% | 88,593,753 | 18.73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148,440 | 4.6825% | 22,148,440 | 4.682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445,313 | 14.0476% | 66,445,313 | 14.0476%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330,750,000 | 69.9258% | 326,381,200 | 69.002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265,625 | 23.1005% | 104,896,825 | 22.176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1,484,375 | 46.8253% | 221,484,375 | 46.8253%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南京明凯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明凯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股份数量。
4、南京明凯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明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