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亚明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火星人(300894)公司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徐亚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亚明作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在2022年度的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和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于2019年9月12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2022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就公司发生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中,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中,对《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8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中,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中,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事项,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与核查,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的审核与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考评方案,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任职期间,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亚明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