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高鸿波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超成、樊红涛、刘毅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刘鹏秀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张林宣:
2023年4月17日
独立董事签名:
李小磊:
2023年4月17日
独立董事签名:
王煜: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