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牛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21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5万股,发行价格12.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762,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543,753.76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50)。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 | 30,245.00 | 30,245.00 | 23,500.0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94.48 | 4,594.48 | 3,254.38 |
合计 | 34,839.48 | 34,839.48 | 26,754.38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云计算中跨虚拟机侧信道攻击的检测与防御”技术研发课题,“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的其余课题不变。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基于可靠性的云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保障系统与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和“工业互联网边缘计算统一平台”课题已于2024年6月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及账户管理费收支净额 | 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54.38 | 1,864.05 | 517.29 | 1,907.62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全球范围内人工智能技术和边缘计算技术发生重大突破,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基于可靠性的云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保障系统与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和“工业互联网边缘计算统一平台”课题的原有技术路线在新技术环境和趋势下发展空间受限,鉴于该情形的变化,为控制风险,一
方面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该项目的部分建设;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项资源进行了合理调度,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两个课题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907.62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907.62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的项目进展情况综合分析讨论后做出的审慎决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