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美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爱美客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爱美客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年3月15日,中信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爱美客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年3月15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等几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彭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 |
简军 | 董事兼董事长 | 2016年06月至2025年11月 |
石毅峰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06月至2025年11月 |
王兰柱 | 董事 | 2016年06月至2025年11月 |
简勇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 2016年06月至2025年11月 |
林新扬 | 董事 | 2016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张仁朝 | 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 2022年01月至2025年11月 |
陈刚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朱大旗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于玉群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陈重 | 监事 | 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冯瑞瑞 | 监事 | 2016年06月至2025年11月 |
张雅宁 | 监事 | 2018年09月至2025年11月 |
尹永磊 | 副总经理 | 2016年06月至2025年11月 |
勾丽娜 | 副总经理 | 2016年06月至2025年11月 |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也参加了本次培训。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爱美客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爱美客的规范运作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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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立斌 王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