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议案的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或“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确定董事、监事薪酬的原则是:对于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领取担任职务相应的薪酬;不担任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3200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特殊贡献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的经营战略出发,负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有特殊贡献、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或公司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时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本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