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486,640股为基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53,728股后的股本99,332,9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799,87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799,873.60元/100,486,640股×10≈2.9655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65555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486,640股为基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购股份1,153,728股后的股本99,332,9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799,87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53,728.00股后的99,332,9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4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2*****781 | 钱炳炯 |
2 | 02*****894 | 岑腾云 |
3 | 02*****308 | 季永聪 |
4 | 02*****706 | 王雪洲 |
5 | 02*****344 | 胡绍水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799,873.60元/100,486,640股×10≈2.9655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65555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47号山科智慧园B座
咨询联系人:王雪洲,姚妙女
咨询电话:0571-87203681
传真电话:0571-872036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