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8-25  山科智能(30089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证券简称:山科智能公告编号:2026-040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47号山科智慧园B座10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9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5,846,23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3,728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4,692,506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92,878,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1,939,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228%。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938,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938,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莫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92,836,22799.9547%37,0010.0398%5,0400.0054%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96,94595.5227%37,0013.9405%5,0400.5367%00%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92,843,50799.9626%30,0010.0323%4,7600.0051%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904,22596.298%30,0013.195%4,7600.5069%00%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92,834,40799.9528%30,0010.0323%13,8600.0149%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895,12595.3289%30,0013.195%13,8601.4761%00%

议案2和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三分之二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