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8%)的监事陈美越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持有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陈美越 | 监事 | 21,000 | 0.0168%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姓名 | 股份 来源 | 减持 期间 | 价格 区间 | 减持 方式 | 拟减持 数量(股) | 拟减持 比例 | 减持 原因 |
陈美越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 参考减持时市场价格 | 集中竞价 | 5,000 | 0.0040% | 个人资金需求 |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陈美越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二)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4、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五、备查文件
陈美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