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和协调能力,具备相应任职岗位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未发现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LI DAVID XI AN(李锡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XUXIAOYU(徐笑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平华先生、占东升先生、吴震宇先生、林文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尤玉如 | 叶兴乾 | 唐善永 |
日期: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