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2-17  上海凯鑫(3008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减持期限届满的公

公司股东邹瑾、沈瑜、刘丽、毛翔祖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持有公司股份145,243股(占公司总股本0.23%)的股东邹瑾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2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持有公司股份147,125股(占公司总股本0.23%)的股东沈瑜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持有公司股份126,107股(占公司总股本0.20%)的股东刘丽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1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持有公司股份126,107股(占公司总股本0.20%)的股东毛翔祖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1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邹瑾、沈瑜、刘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及毛翔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邹瑾已于2022年11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剩余部分股份未减持。沈瑜已于2022年11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剩余部分股份未减持。刘丽已于2023年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剩余部分股份未减持。毛翔祖已于2022年12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26,107股,占公司总股本0.20%,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上海璨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凯鑫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邹瑾

邹瑾大宗交易2022年11月21日21.4995,0000.15

沈瑜

沈瑜大宗交易2022年11月21日21.4995,0000.15

刘丽

刘丽大宗交易2023年2月9日21.83100,0000.16

毛翔祖

毛翔祖大宗交易2022年12月27日19.07126,1070.20

合计

合计---416,1070.65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邹瑾

邹瑾合计持有股份145,2430.2350,2430.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5,2430.2350,243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沈瑜

沈瑜合计持有股份147,1250.2352,1250.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7,1250.2352,125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刘丽

刘丽合计持有股份126,1070.2026,107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6,1070.2026,107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毛翔祖

毛翔祖合计持有股份126,1070.2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6,1070.2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

合计-544,5820.85128,4750.20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拟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邹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沈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刘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4、毛翔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