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钥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凯鑫分离技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绍兴鑫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采购和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指导性规定,公司建立及实施的内部控制,包括以下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区分,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本企业资产总额0.5%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总额0.5%-1%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总额的1%以上 |
税前利润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本企业税前利润的3%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税前利润的3%-5%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税前利润的5%以上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
重要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
重大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该缺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更正和追溯、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核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风险管理职能无效、控制环境无效、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未得到及时整改。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本企业资产总额0.5%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总额0.5%-1%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总额的1%以上 |
税前利润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本企业税前利润的3%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税前利润的3%-5% | 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占税前利润的5%以上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一般缺陷 |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目标偏离。 |
重要缺陷 |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的负面影响和目标偏离。 |
重大缺陷 | 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重的偏离控制目标。 |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不适用。
(二)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本年度,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不断健全治理结构,已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涵盖公司经营及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合理性,基本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的采购、销售、工程项目等各个关键环节、资产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基本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市场风险的不断变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之改变,为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不断提升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葛文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