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83,091.3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25,491.9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80,547,989.7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84,978,935.8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80,547,989.77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63,783,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962,047.7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