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韵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增加广联航发(沈阳)精密装备有限公司、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应增加分别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和成都市新都区的生产车间,是公司经过综合考虑、论证了项目实施环境、项目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强化公司竞争优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广联航发(沈阳)精密装备有限公司、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开立募资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公司拟投入“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广联航发(沈阳)精密装备有限公司、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同意授权董事长王增夺先生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