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公告股东于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当时持有公司股份7,52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534%
)的股东于刚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881,1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884%,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于刚先生于近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于刚先生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公司收到于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现将于刚先生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6月13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11,470,000股变更为211,757,1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本公告所涉及的股份比例均以总股本211,757,100股计算。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于刚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6月13日 | 33.59 | 514,100 | 0.2428% |
合计 | 514,100 | 0.2428% |
本表注释(下同):
1. 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2. 于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比例以211,757,100股作为公司总股本进行相关计算。
(二)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于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7,524,600 | 3.5534% | 7,010,500 | 3.31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81,150 | 0.8884% | 0 | 0.0000% | |
有条件限售股份 | 5,643,450 | 2.6651% | 7,010,500 | 3.310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于刚先生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于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于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于刚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截至本公告日,于刚先生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于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