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韵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