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亮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常亮先生增持股票数量不低于3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常亮先生自有或自筹取得。
2、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4月2日,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
3、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常亮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23,824.00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常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下同。
一、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亮先生。
2、本次股份增持主体常亮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自2024年1月3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常亮先生增持股票数量不低于3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常亮先生自有或自筹取得。
3、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常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4、常亮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涉及的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于2023年7月3日披露增持计划,截至2024年1月2日,该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5、常亮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涉及的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未曾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常亮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23,824.00元。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姓名 | 职务 | 增持计划 实施前 | 本次增持股票数量及比例 | 增持计划 实施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常亮 | 董事、副总经理 | 103,000 | 0.05 | 28,000 | 0.01 | 131,000 | 0.06 |
注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2、常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常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