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关于广联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30  广联航空(300900)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股起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9年3月21日

2、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

3、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5月31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号)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82”。目前可转债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广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广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即自2024年5月24日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4年5月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广联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4年5月31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关注。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