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17  广联航空(30090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4-069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2

2、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2.08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22.86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5日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权益分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6号文”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7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82”。

根据《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

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发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广联转债”自2023年9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2.32元/股。

1、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287,100股,相比归属前总股本新增比例为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2.32元/股调整为32.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23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2.30元/股调整为32.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270,600股,相比归属前总股本新增比例为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2.10元/股调整为32.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4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处于转股期,若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761,174股扣减已回购股本531,300股后的211,229,87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122,987.40元(含税)、预计送红股42,245,975股(含税)、预计转增42,245,975股。实际派发金额及送转股数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数量为准。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的变化:

(1)2024年6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额增加270,600股。

(2)“广联转债”转股期限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9年3月21日,自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2024年4月25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期间新增转股数量442股。“广联转债”因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7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广联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的总股本与“广联转债”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2024年6月14日)公司股票收盘后总股本一致,均为212,032,247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531,300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212,032,24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531,300股后的股本211,500,947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对分派总额做出相应调整。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032,24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531,300股后的股本211,500,94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2,300,189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150,094.70元,合计送红股42,300,189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96,632,625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P

=(P

-D+A×k)÷(1+n+k)=22.86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P

=32.08元/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n=39.8997695%,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k=0.00%,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A=0.00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0.099749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广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22.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