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销售合同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4-070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销售合同暨收到中标通知书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飞公司、交易对手方或甲方)签署了《C929宽体客机项目研制复材工装框架协议2》(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含税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圆整),合同标的为C929项目复材工装。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方形成依赖。
4、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日前,公司参与了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飞公司)的招标项目,并收到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C929项目复材工装框架协议项目(项目编号:SAMC-GZ24007)的《成交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成交(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近日,公司就上述招标项目与上飞公司签署了《C929宽体客机项目研制复材工装框架协议2》,合同含税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0.00元(大写:
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圆整),预计不含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920,353.98元(大写:人民币玖仟贰佰玖拾贰万零叁佰伍拾叁元玖角捌分),约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56%,合同标的为C929项目复材工装。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831,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小光
5、成立时间:1982年8月16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飞路91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民用飞机等航空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改装、试飞、交付、销售、维修、仓储、服务业务;承接飞机零部件的加工生产业务;经营本公司或代理单位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设备、仪器、备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上飞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如下:
年度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
2021年 | 365.66 | 1.54 |
2022年 | 1,685.87 | 2.54 |
2023年 | 1,517.77 | 2.05 |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飞公司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9、关联关系:上飞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手方: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2、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3、合同标的:C929项目复材工装
4、合同含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圆整)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具体交货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或客户的交货计划执行。
6、交付地点:工装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7、交付时间: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根据双方签署的订单要求交付,随着宽体型号任务的的推进与开展,框架供货内容会根据实际工装配套需求进行增减和调整。
8、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方式及电汇方式支付
9、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1)工装的所有权自其根据本合同规定交付时转移至甲方。
(2)工装毁损灭失风险自根据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甲方。10、质保期:工装的质保期为 1 年,自工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1、终止条款:
(1)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本合同应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可经协商一致书面终止本合同;
12、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13、保密条款:每一方均承诺对其在协商、签订和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保密信息的提供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也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10年内继续有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含税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圆整),预计不含税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920,353.98元(大写:人民币玖仟贰佰玖拾贰万零叁佰伍拾叁元玖角捌分)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56%,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本次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方形成依赖。
3、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民营航空航天工业产品供应商,始终聚焦“全产业链协同化发展”的战略定位,近年来持续参与国内航空领域重大研发项目,围绕大型宽体客机、大型运输机、多用途无人机以及先进航空工艺装备等项目需求开展科研立项和技术攻关,不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本项目作为C929宽体客机研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持续为公司在国产大飞机大型复合材料零部件成型及大部段装配等领域积累丰富的研制经验,有效提升公司在航空航天制造领域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战略布局。
五、风险提示
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对单个客户的合同预计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时,将在收到客户各类合同等文件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跟进并持续披露该项目后续重要
进展,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飞公司签署的《C929宽体客机项目研制复材工装框架协议2》。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