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的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6,667股至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比例为0.56%至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9,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2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009.2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4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下同。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贷款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