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关于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中胤时尚(300901)公司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厦门昊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昊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嘉财富”)、厦门昊嘉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嘉产业”)出具的《致歉函》,股东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对规则理解不充分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违规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3.49万股,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昊嘉财富、昊嘉产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35,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计算总股本时,剔除截至2023年4月30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085,566股,下同)。本次权益变动后,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03,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

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的规定,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时未停止交易,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违规减持公司股份70,042股,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违规减持公司股份3,422,600股,合计 3,492,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并未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构成违规行为。

二、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声明及后续整改措施

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知悉违规事项发生后,立即停止了股份减持行为,委托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致歉公告。经公司了解,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并非主观故意违反相关规定,系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理解不充分,导致了本次违规交易行为。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深刻认识到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立即对相关法规进行学习。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违规操作行为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指出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错误并对法规中相关条款进行讲解。同时,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