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关于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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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厦门昊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昊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嘉财富”)、厦门昊嘉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嘉产业”)出具的《致歉函》,股东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对规则理解不充分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违规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股东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23.49万股。
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4月2日,昊嘉创业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500,000股;昊嘉财富通过集中竞价减持300,000股;昊嘉产业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90,000股,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390,000,占剔除截至2023年2月28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4,454,266后总股本的1.01%。
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昊嘉创业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405,000股;昊嘉财富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8,400股;昊嘉产业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137,800股,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3,591,200,占剔除截至2023年3月31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4,454,266后总股本的1.52%。
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第四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声明及后续整改措施
1、经公司了解,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并非主观故意违反相关规定,系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理解不充分,导致了本次违规交易行为。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深刻认识到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立即对相关法规进行学习。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违规操作行为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表示诚挚的歉意,自愿提前终止在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从2023年6月26日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均未减持),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减持股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其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
3、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同时,公司紧急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会议,重申上述相关人员知悉、遵守相关规定的重要性。温州华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16年就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也非常重视公司良好公众形象的树立。温州华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自愿提前终止在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从2023年6月26日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均未减持),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减持股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其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
同时,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