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胤时尚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安举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志兵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保荐代表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公司有效地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相关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相关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历次会议相关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1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问题回复的核查意见》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相关底稿文件、查阅相关法规及信息披露文件、访谈等方式对关注函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培训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 |
(2)培训日期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发行人及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很好的配合保荐工作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根据中胤时尚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1.79%,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8.15%,主要系根据客户要求交货周期延后导致营业收入较同期有所下降,同时期间费用较同期有所上升,导致净利润有所下滑 | 向公司了解业绩下降的原因,督促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改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票锁定的承诺
1、股票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
份买回承诺
2、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对提供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3、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4、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5、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
5、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公司股东厦门昊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昊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昊嘉财富”)、厦门昊嘉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昊嘉产业”)存在违反 | 因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负责操作减持人员对减持规则理解不到位和不熟悉,所以造成减持到5%后未停止减持且未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通知公司,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构成违规行为。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未告知公司,在知悉违规事项发生后,委托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致歉公告。公司与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沟通协商,昊嘉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提前终止在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从2023年6月26日到2023 |
承诺减持的情形 | 年7月3日均未减持),从2023年7月3日起3个月内不再减持股份,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其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8、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未发生变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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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举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