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时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胤时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6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38.4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9.6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31.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1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69号《验资报告》。
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731.99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7,659.02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 |
1 | 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678.63 | 10,678.63 | 10,678.63 |
2 |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26,873.05 | 26,873.05 | 20,946.0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07.34 | 10,107.34 | 10,107.34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6,000.00 |
合计 | 57,659.02 | 57,659.02 | 47,731.99 |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中的 4,500 万元募集资金调整为用于“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募集资金配置金额 | 变更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 |
1 | 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678.63 | +4,500.00 | 15,178.63 |
2 |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20,946.02 | -4,500.00 | 16,446.02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07.34 | - | 10,107.34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6,000.00 | - | 6,000.00 |
合计 | 47,731.99 | - | 47,731.99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自有品牌运营及推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项目名称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自有品牌运营及推广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
2 | 项目实施主体 | 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 | 浙江中胤文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胤秀文化有限公司 |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3 | 项目投资总额 | 10,107.34 | 8,367.50 | 1,679.84 |
4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0,107.34 | 8,367.50 | 1,679.84 |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符合以下条件:
1.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使用)不得存在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投资的产品是定期存款,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核实。
3.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定期存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胤时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投资定期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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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举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