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6  国安达(300902)公司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解禁后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伟艺先生,实际控制人洪清泉先生、洪俊龙先生提交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伟艺先生,实际控制人洪清泉先生、洪俊龙先生自愿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伟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43,551,000股,通过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10,000,000股;洪清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5,220,000股;洪俊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5,940,000股,上述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将于2023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伟艺先生于2022年期间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261,700股。

上述承诺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97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3%。

二、承诺函具体内容

1、自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起6个月内(2023年10月30日-2024年4月29日)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主体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