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国安达(300902)公司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洪伟艺先生的通知,获悉洪伟艺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洪伟艺7,000,00011.413.822024-10-299999-01-01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其持股100%的公司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合计-7,000,00011.413.82------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洪伟艺61,337,78033.4918,248,00025,248,00041.1613.790000
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14,000,0007.651,680,0001,680,00012.000.920000
合计75,337,78041.1419,928,00026,928,00035.7414.700000

注:1、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工作,其中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故本表中上述股东持股数量等均同比例发生变化;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说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故本表中上述股东所持高管锁定股不列示为限售情况;

3、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持有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