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06  国安达(300902)公司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投资”)的通知,获悉中安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
中安投资1,680,00012.000.922022-06-242024-12-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洪伟艺61,337,78033.4920,748,00020,748,00033.8311.330000
中安投资14,000,0007.651,680,0000000000
合计75,337,78041.1422,428,00020,748,00027.5411.330000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说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故本表中上述股东所持高管锁定股不列示为限售情况;

2、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持有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3、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