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投资”)的通知,获悉中安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中安投资 | 是 | 3,000,000 | 21.43 | 1.64 | 否 | 否 | 2024-12-10 | 9999-01-0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资金安排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 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洪伟艺 | 61,337,780 | 33.49 | 20,748,000 | 20,748,000 | 33.83 | 11.33 | 0 | 0 | 0 | 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安投资 | 14,000,000 | 7.65 | 0 | 3,000,000 | 21.43 | 1.64 | 0 | 0 | 0 | 0 |
合计 | 75,337,780 | 41.14 | 20,748,000 | 23,748,000 | 31.52 | 12.97 | 0 | 0 | 0 | 0 |
注: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说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故本表中上述股东所持高管锁定股不列示为限售情况;
2、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持有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3、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