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05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实际情况,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近年来,公司逐步构筑起多元消防领域的发展格局,业务布局从交通运输行业、电力电网行业逐步拓展至储能行业以及应急救援等消防领域。公司各业务领域的客户结构及信用特征存在较大差异,原有的坏账计提的会计估计已无法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为了更合理、准确地估计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各账龄组合
的预期信用损失,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政策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年以内(含,下同) | 1 | 5 | 1 | 5 | 1 | 5 |
1-2年 | 10 | 20 | 10 | 20 | 10 | 20 |
2-3年 | 20 | 50 | 20 | 50 | 20 | 5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实际情况,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