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星期四)10: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1 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到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洪清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3 人,代表股份 89,314,8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12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5 人,代表股份8,791,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56%;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 人,代表股份80,523,5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2915%。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105,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6%,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174,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5%;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99,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267%;反对174,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9%;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
2、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105,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6%,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174,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5%;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99,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267%;反对174,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9%;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
3、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9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9%,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18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2%;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8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27%;反对18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89%;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77,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202,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0%;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732%;反对202,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84%;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75,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1%,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20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0%;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37%;反对20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79%;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
6、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38%,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20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82%;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37%;反对20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79%;弃权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
决。
关联股东洪伟艺、厦门市中安九一九科技有限公司、林美钗、洪清泉回避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97,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1%,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反对16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弃权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68%;反对16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8%;弃权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24%。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96,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0%,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含网络投票)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反对21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4%;弃权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9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12%;反对21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26%;弃权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2%。
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军利、刘浩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 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