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730,562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413,834,222股的1.1431%)的股东张新华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30,562股(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413,834,222股的1.1431%)。(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新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未来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量(股) | 占公司股本比例(%) |
张新华 | 4,730,562 | 1.143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730,56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413,834,222股的1.143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0月28日)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股东张新华承诺如下:
“在不违反在科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科翔股份股份的,减持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截止目前,股东张新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 股东张新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张新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