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39.3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6.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9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信中银信保字057号),为全资孙公司赣州科翔电子科技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二厂”)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本次担保最高限额为3,500万元,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证券代码:300903 |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53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 | 债务人 | 保证人 | 担保最高限额 (万元) | 保证方式 | 保证范围 | 保证期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 赣州科翔二厂 | 科翔股份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 (2)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 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346,065.80万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7.43%。公司孙公司赣州科翔电子科技一厂有限公司涉及有争议的未决担保诉讼14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7%。公司及子(孙)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