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传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14号文《关于同意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9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779,36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743,435.9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035,924.09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位,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03号”的验资报告。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55,035,924.09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 | 67,942.43 | 57,942.43 | 35,446.02 | 2020-640901-35-03-00000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57.57 | 10,057.57 | 10,057.57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90,000.00 | 78,000.00 | 55,503.59 |
(二)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24,130,008.6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05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其中,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含质保金)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 | 354,460,224.09 | 292,865,889.50 | 61,594,334.59 | 26.433,911.05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575,700.00 | 85,769,101.02 | 14,806,598.98 | 7,665,852.0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 1,736,656.82 | 1,736,656.82 | |||
小计 | 555,035,924.09 | 478,634,990.52 | 78,137,590.39 | 34,099,763.05 |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本金金额为47,863.5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13.76元(为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账户余额 |
1 | 宁夏银行科技支行 | 1200001374522 | 58,647,878.69 |
2 | 中国银行宁夏分行 | 106072302154 | 96,982.01 |
3 |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 691020100100294271 | 19,098,655.43 |
4 | 招商银行银川分行 | 951902033910501 | 78,554.39 |
5 | 平安银行银川分行 | 15000110313340 | 215,519.87 |
合计 | 78,137,590.39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4年3月15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13.76万元(含滚存资金利息),其中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含质保金)为3,409.9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7,813.76万元。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计7,813.76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中信建投、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威力传动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兴文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