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4号)同意注册,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9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779,36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743,435.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035,924.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账,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03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宁夏银行科技支行 | 1200 0013 7452 2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注销 |
2 | 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1060 7230 2154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注销 |
3 |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 6910 2010 0100 2942 71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注销 |
4 | 招商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 9519 0203 3910 501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注销 |
5 | 平安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 1500 0110 3133 40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注销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