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18  威力传动(300904)公司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8日通过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3.9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