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4-056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4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9.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41元,共计募集资金64,077.9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05.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272.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8.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503.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5,503.5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4,374.4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73.7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587.7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7.37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3 | 7,772.4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7,962.1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31.08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C3 | 7,772.4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
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所有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划转,共计7,772.48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并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057.57万元,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实施上述项目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
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503.5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87.7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962.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35,446.02 | 35,446.02 | 2,593.33 | 29,385.28 | 82.90 | 2023年4月 | -1,167.52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057.57 | 10,057.57 | 946.01 | 8,576.91 | 85.28 | 2023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48.39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55,503.59 | 55,503.59 | 3,587.73 | 47,962.1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上半年客户产品改型且非平台化机型交付较多,设计和交付周期较长,导致销售额未达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2,413万元。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先期投入24,777.80万元;(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期投入7,053.98万元;(3)先期支付发行费用581.22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共计7,772.48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所有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划转,共计7,772.48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并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