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13.80元/股调整为13.60元/股。
2、本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826,085股调整为不超过17,073,527股。
3、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3.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在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厦门鹭意100%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8,70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60%,为23,220万元。具体发行数量将由下列公式计算:
具体发行数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非整数,且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2023年3月29日和2023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4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交易对手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且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成日期,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向交易对手发行股票的价格由13.80元/股调整为13.60元/股。P1=P0?D=13.80-0.2=13.60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3,220万元,即本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826,085股调整为不超过17,073,527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