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红购买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获得批复的情况
2023年4月4日,宝丽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复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受理宝丽迪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宝丽迪本次向特定对象(陈劲松等)发行新股数量为17,073,527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17,073,527股),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后宝丽迪总股本为161,073,527股。该批股份已于2023年6月5日上市。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5.25元/股,发行数量为15,226,22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2,199,992.25元。2023年6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号[2023]第ZA14686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6月8日止,宝丽迪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226,22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2,199,992.2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15,383.1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884,609.1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226,22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01,658,380.1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等手续。
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交易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