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2024-07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闻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9 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徐闻达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即证券账户名称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云南信托”)的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徐闻达先生与云南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编号:云信信2024-1377-XYZR号),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500,000 股转让给云南信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徐闻达先生与云南信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做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徐闻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81,922,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信托持有公司股份 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34%,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权益变动前 | 变动数量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徐闻达 | 38,262,226 | 21.52% | -9,500,000 | 28,762,226 | 16.18% |
徐毅明 | 11,098,266 | 6.24% | 0 | 11,098,266 | 6.24% |
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2,717,758 | 18.40% | 0 | 32,717,758 | 18.40% |
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343,838 | 5.25% | 0 | 9,343,838 | 5.25% |
合计: | 91,422,088 | 51.41% | -9,500,000 | 81,922,088 | 46.07% |
云南信托 | 0 | 0.00% | 9,500,000 | 9,500,000 | 5.34%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