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舆正心”)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1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39%)。截至2023年7月20日,华舆正心上述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
2、后续减持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13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7%)的股东华舆正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3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7%)。
3、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华舆正心已于2021年10月24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华舆正心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于2023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舆正心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华舆正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3/3/16 | 25.59 | 50,000 | 0.0625 |
2023/4/24 | 24.84 | 320,256 | 0.4003 | |||
2023/4/26 | 25.07 | 194,944 | 0.2437 | |||
2023/5/4 | 25.03 | 14,800 | 0.0185 | |||
2023/5/22 | 24.89 | 112,700 | 0.1409 | |||
2023/5/23 | 25.00 | 44,200 | 0.0553 | |||
2023/5/24 | 24.94 | 18,600 | 0.0233 | |||
2023/5/25 | 25.07 | 94,500 | 0.1181 | |||
2023/6/29 | 25.44 | 65,200 | 0.0815 | |||
2023/6/30 | 25.13 | 29,800 | 0.0373 | |||
2023/7/4 | 25.21 | 172,700 | 0.2159 | |||
2023/7/11 | 25.29 | 116,700 | 0.1459 | |||
2023/7/17 | 25.43 | 145,600 | 0.1820 | |||
大宗交易 | 2023/5/30 | 25.15 | 265,300 | 0.3316 | ||
2023/6/20 | 24.77 | 300,000 | 0.3750 | |||
2023/6/27 | 24.81 | 234,700 | 0.2934 |
2023/6/29 | 25.17 | 200,000 | 0.2500 | |
2023/7/3 | 24.74 | 200,000 | 0.2500 | |
2023/7/4 | 25.02 | 240,000 | 0.3000 | |
2023/7/10 | 24.78 | 160,000 | 0.2000 | |
合计 | 2,980,000 | 3.7250 |
注:上述表格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影响。
(二)股东本次减持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 ||
华舆正心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115,200 | 6.39% | 2,135,200 | 2.6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15,200 | 6.39% | 2,135,200 | 2.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华舆正心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
3、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华舆正心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0日,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3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7%)。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拟减持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1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7%);其中,在任意连续6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即8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即1,6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6、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7、公司股东华舆正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目前尚在履行的承诺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在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才可以转让公司股票。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舆正心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华舆正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华舆正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华舆正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